剛“聽說”有人丟戒指
沒走幾步
就看見有人撿戒指
對方聲稱“見者有份”
怎料一場“天降橫財”的
騙局正在降臨
……
日前
沈河分局大南派出所
接到市民史大娘報警
“他說這戒指挺值錢
要和我平分……”
2025年11月17日12時許
史大娘在途徑大南街時
一名頭戴帽子、口罩的
陌生男子上前搭話
“大姨,我剛買的鉆戒丟了
你看見有誰撿到沒?”
史大娘未予理會
繼續往前走

剛走不遠
史大娘便發現
路邊有一個戒指盒
還沒等她反應過來
一位騎自行車的男子
立即上前撿起

男子打開戒指盒
里面是一枚“白金鉆戒”
價格標簽上寫著23500元

男子表示
愿意和史大娘平分
這筆“意外之財”
并提出拿5000元現金給史大娘
鉆戒歸自己所有
史大娘微微點頭
{jz:field.toptypename/}男子當即表示
立即回家取錢
鉆戒由史大娘暫時保管
為防史大娘“跑路”
男子要求史大娘
將貴重財物抵押給自己
于是,史大娘
將一只金耳環交給了對方
男子拿到耳環后
便沒了蹤影
民警通過摸排走訪
調取案發現場及周邊公開視頻
發現案件中“丟戒指”和“撿戒指”的
兩名“陌生男子”
實為同一人扮演
該男子通過更換衣物等方式
偽裝身份
實施詐騙
警方迅速鎖定了
嫌疑人辛某某
于2025年12月8日
在鐵西區某飯店門前
將其抓獲
據辛某某交代
其在街頭物色
佩戴首飾的老年人
作為作案目標
當天得手后
他將金耳環銷贓
非法獲利1200元
民警經核查發現
2025年11月7日
辛某某還曾利用
該詐騙手段
在南塔街附近騙走被害人
蘇大娘1000元現金
目前,違法行為人辛某某因實施詐騙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5日處罰。
警方提示
天上不會掉“餡餅”,如在公共場所遇到有人掉下首飾盒等物品,一定提高警惕,當有人以此糾纏時,應及時報警求助。
來 源:沈河分局
通訊員:韋達


